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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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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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 |
5mg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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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51 |
H20170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湿疹、皮炎、痒疹、皮肤瘙痒症、寻常性银屑病、渗出性多形红斑)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本品为口服片剂。成人用量通常为1日2次,1次5mg,早晨和晚上睡前各服1次。 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注册试验及上市后调查(包括长期使用调查)的9620例患者中,有1056例(发生率11.0%)发生不良反应或实验室检查值异常,共计1402件。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674件(7.0%),ALT (GPT)上升68件(0.7%),倦怠感53件(0.6%),AST (GOT) 上升46件(0.5%),口渴36件(0.4%)等。(再注册申请时) 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害、黄疸(发生率不明):有可能发生伴随AST(GOT)、ALT (GPT)、γ-GTP、LDH、Al-P上升等的肝功能损害、黄疸,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其他不良反应 有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故应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时应进行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置。 |
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盐酸奥洛他定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透明溶液。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本品有较强的刺激性和腐蚀性,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禁用于面部皮肤和其他部位粘膜。使用时应注意对周围正常皮肤的保护。用后密封贮藏。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