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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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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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无糖型);每袋装6g(含糖型) |
10gx50袋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0002 |
国药准字H1302352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风热外感,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咽红而痛或咽喉干燥灼痛,吞咽则加剧,咽扁桃体红肿。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6克,一日4次;儿童3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3~7岁一次3克,一日4次;7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疗程3天。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4.青光眼患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穿心莲、板蓝根 |
本品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蔗糖,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 |
本品为可溶性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