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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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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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每块重9克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本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49 |
国药准字Z360204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风热外感、风热乳蛾。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鼻塞流涕,咽红而痛或咽喉干燥灼痛,吞咽则加剧,咽及扁桃体红肿,舌边尖红苔薄黄或舌红苔黄,脉浮数或数。 |
本品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咳嗽,咯痰不畅,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4次;儿童3岁以下一次10毫升,一日3次;3至7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7岁以上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3天。 |
开水冲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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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穿心莲、板蓝根。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相关链接:半夏﹑陈皮﹑茯苓﹑甘草﹑黄芩﹑桔梗﹑苦杏仁﹑麻黄﹑前胡﹑枳壳﹑紫苏叶﹑麻黄碱。 |
性状 |
糖浆。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胃虚寒者慎用。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