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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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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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0.024 |
生产企业 |
北京康益药业有限公司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63 |
国药准字H110218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毒热炽盛,见有:发热,微恶风寒,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吞咽困难,局部淋巴结肿痛,或见红丝或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急性淋巴结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疗程3天。 1. 成人:一次20ml,一日4次。 2. 儿童: (1) 3岁以下一次10ml,一日3次。 (2) 3岁至7岁,一次10ml,一日4次。 (3) 7岁以上一次20ml,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210-155-8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3-616-218-10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7-922-2710-12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2-15 |
副作用 |
服药后,偶见恶心﹑纳差﹑腹泻。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1.忌食厚味,油腻。 2.素脾胃虚寒者慎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穿心莲、板蓝根。 |
每1毫升含24毫克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草莓香精、丙二醇、胭脂红、蔗糖、甘油、羟苯甲酯、苯甲酸钠、乙醇、纯水。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久置有微量沉淀;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粉红色至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由于本品味苦,少数患者不适应,素脾胃虚寒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请到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