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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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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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2.5mg*100片 |
生产企业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22 |
国药准字H200679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高血压病。具有降压和轻度镇静作用,适用于治疗早期及中期高血压症。 |
本品主要功效1.高血压。2.心力衰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用量 |
副作用 |
1.大量口服应加注意,常见的有倦怠、昏厥、头痛、阳萎、性 欲减退、精神抑郁、神经紧张、焦虑; 2.不良反应持久出现时须加注意,以腹泻、眩晕、口干、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和鼻塞较多见; 3.停药后仍可以出现的中枢或心血管反应有眩晕、倦怠、晕倒、阳痿、性 欲减退、心率缓慢失常、乏力。 4.绝经期妇女长期使用有乳癌发生增加之说,但目前无定论。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
禁忌 |
1.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禁用; 2.帕金森症患者禁用; 3.对本品组份过敏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抑郁症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利血平0.03mg、硫酸双肼屈嗪4.17mg、氢氯噻嗪3.13mg、氯化钾30mg、维生素B11mg、维生素B61mg。 |
卡托普利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呈微黄色。 |
本品为白色划痕压制片。 |
注意事项 |
1、体弱、肾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冠心病患者慎用。 2、对萝芙木制剂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3、对诊断的干扰: (1)用本品时以改良Glenn Nelson法或Holtroff Koch改良的Zimmerman 反应作尿类固醇测定,可以出现假性低值; (2)可使血清催乳素浓度增高。 4、下列情况应慎用:心律失常、心脏抑制、癫痫、胆石症、精神抑郁史、震颤性麻痹、消化性溃疡、嗜铬细胞瘤、肾功能损害、溃疡性结肠炎、呼吸功能差。年老、体衰、用电休克治疗的患者也应谨慎。 5、遇有清晨失眠、食欲减退、阳萎、精神抑郁等征象出现,即应停药。 6、在胆石症患者,本品引起的胃肠道动力加强和分泌增多可促发胆绞痛。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