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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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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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 |
每瓶装20ml |
生产企业 |
陕西天地人和药业有限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525 |
国药准字Z200443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解毒,辛凉解表,清暑利湿,生津利咽。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咽炎,发热头痛,咽喉肿痛,口干,咳嗽,小便短赤;防治暑热、时令感冒。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玉叶金花、野菊草、积雪草、金银花、岗梅、菊花、山芝麻。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或兼挟暑湿者。症见:发热恶寒,汗出热不退,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头痛,身重倦怠,口干口渴,小便短赤。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