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重10g |
50mg/丸 |
生产企业 | 贵州金宇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349 |
国药准字Z200908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解毒。本品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咽炎、上呼吸道感染等症。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含化。一次8-16丸,一日6-8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聚乙二醇-400、阿司帕坦、薄荷脑。 |
性状 |
颗粒剂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滴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 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3.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