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重10g |
每粒装0.75g |
生产企业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349 |
国药准字Z200801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解毒。本品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本品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对本品过敏禁用。孕妇忌服 |
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大黄、黄连、黄芩 |
性状 |
颗粒剂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混悬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 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本品不宜大量、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