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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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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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 |
0.24g*12片*4板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39 |
国药准字Z230200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腺炎。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每片0.3克:一次5~8片;每片0.6克:一次3~4片,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黄芩、蒲公英、苦地丁、板蓝根。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4.儿童、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