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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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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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 |
0.55g*10粒*2板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39 |
国药准字Z200501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所致的身热烦燥,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及结肠黑变病患者忌服。 |
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大黄、黄连、黄芩、大豆油、蜂蜡。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油状物。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本品不宜大量、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