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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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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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780 |
国药准字Z200549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解毒。本品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 1袋,一日 3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金莲花。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液体;味苦、微甜;久置可有少量沉淀。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 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如疑咽部有肿物所致疼痛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