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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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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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0ml |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77 |
国药准字Z200443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解毒,辛凉解表,清暑利湿,生津利咽。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咽炎,发热头痛,咽喉肿痛,口干,咳嗽,小便短赤;防治暑热、时令感冒。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推荐剂量下,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南板蓝根、紫花地丁、蒲公英。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硬脂酸镁、明胶、虫白蜡、硅油、果绿。 |
玉叶金花、野菊草、积雪草、金银花、岗梅、菊花、山芝麻。 |
性状 |
本品为浅蓝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微甜 而后涩。 |
本品为棕色的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或兼挟暑湿者。症见:发热恶寒,汗出热不退,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头痛,身重倦怠,口干口渴,小便短赤。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