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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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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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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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515 |
国药准字Z450219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南板蓝根、紫花地丁、蒲公英。 |
本品为珍珠壳内层部份加工而成的粉末。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类白色的最细粉末;无臭,味淡。在水中不溶,在稀盐酸中能泡沸溶解。 |
注意事项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脾虚大便溏者慎用。咽痛伴风寒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用。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