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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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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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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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可迪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515 |
国药准字H200000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咀嚼服用。7-12岁,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南板蓝根、紫花地丁、蒲公英。 |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淡黄色片或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脾虚大便溏者慎用。咽痛伴风寒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孕妇慎用; 4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