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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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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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5g*12片*2板 | |
生产企业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939 |
国药准字Z20090795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解毒。用于咽炎、疮疖肿痛。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支气管咳嗽,扁桃体炎,咽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吞服,或用水分散后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推荐剂量下,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南板蓝根、紫花地丁、蒲公英。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硬脂酸镁、明胶、虫白蜡、硅油、果绿。 |
主要成份为穿心莲总内酯、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磷酸氢钙、微晶纤维素、交联聚维酮、三氯蔗糖、巧克力香精、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浅蓝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微甜 而后涩。 |
本品为浅棕褐色的片;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