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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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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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9g |
0.25g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75 |
国药准字H33022351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4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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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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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半夏(姜制)、麻黄、桔梗、前胡、陈皮、白前、细辛、款冬花、远志(甘草水制)。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性状 |
米黄色的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