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十一烯酸锌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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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十一烯酸锌软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0.02
生产企业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1724

国药准字H2002344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用法用量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尚不明确。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本品每克含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三乙醇胺、十八醇、甘油、羟苯乙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纯化水。

性状

本品为软膏剂。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