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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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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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
1%*10g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449 |
国药准字H2008393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1. 偶见过敏反应。 2. 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之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克霉唑0.01克,辅料为:白凡士林、脂肪醇、硬脂酸、甘油、聚山梨酯81、平平加0、二甲基亚砜、羧苯乙基。 |
性状 |
本品为软膏剂。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