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十一烯酸锌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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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十一烯酸锌软膏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规格

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10g:0.1g*15g
生产企业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1449

国药准字H1998012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

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用法用量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一过性烧灼感和刺痛感、干燥、红斑、瘙痒和局部刺激症状,个别患者可有接触性皮炎发生。

禁忌

尚不明确。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 1克、聚山梨醇-80 0.3克、乙二胺四醋。

性状

本品为软膏剂。

半透明状或乳白色凝胶。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