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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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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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968 |
国药准字H110218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面部及破溃处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
本品每毫升含水杨酸60毫克,间苯二酚20毫克,苯酚10毫克,水杨酸甲酯0.3毫克,甘油0.3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软膏,具十一烯酸臭味。 |
本品为无色至橙色澄明溶液,有特臭。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避免接触眼和其它粘膜处。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涂药后立即洗手。糖尿病、血友病患者慎用,防止引起急性炎症和溃疡。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