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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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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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20g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353 |
国药准字H200100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禁忌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内含十一烯酸锌2g,十一烯酸0.5g,醋酸曲安奈德0.0004g,辅料适量。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辅料为: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白凡士林,鲸蜡醇,矿物油,二甲硅油,司盘60,吐温60,对羟基苯甲酸甲酯,丙二醇,香料,纯水。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转,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倘若对治疗之患部面积较大或需要使用对封包法,均会增加激素全身吸收可能性,应密切注意。 2.局部使用糖皮质激素对孕娠期间之绝对安全性尚无定论,故不宜滥用及大量或长期使用。 3.本品不供眼科使用。 4.本品不宜长期用于面部。 5.应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