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十一烯酸锌曲安奈德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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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十一烯酸锌曲安奈德软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复方

0.02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353

国药准字H4402301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内含十一烯酸锌2g,十一烯酸0.5g,醋酸曲安奈德0.0004g,辅料适量。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注意事项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转,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