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十一烯酸锌曲安奈德软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十一烯酸锌曲安奈德软膏

复方硝酸咪康唑软膏

规格

十一烯酸锌2g、十一烯酸0.5g、醋酸曲安奈德0.04g

10克
生产企业

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5021132

国药准字H2004471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

副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少数患者可见局部刺激症状或过敏反应。

禁忌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内含十一烯酸锌2g,十一烯酸0.5g,醋酸曲安奈德0.0004g,辅料适量。

每支10克含硝酸咪康唑0.2克、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克、丙酸倍氯米松1毫克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有薄荷特臭

注意事项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转,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