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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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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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片 |
12.5mg*24片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10 |
国药准字H200838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抗高血压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血压下降至正常后维持量一日1片。 |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1/4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0.5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1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2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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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成分 |
本品含利血平(C33H40N2O9)应为标示量的80.0%~120.0%;含氢氯噻嗪(C7H8ClN3O4S2)、罗通定(C21H25NO4)、氯化钾(KCl)均应为标示量的85.0%~115.0%。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维地洛。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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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应慎用:心律失常、心脏抑制、癫痫、胆石症、精神抑郁、震颤性麻痹、消化性溃疡、嗜铬细胞瘤、肾功能损害、溃疡性结肠炎、呼吸功能差。年老体衰、用电休克治疗的患者也应谨慎。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