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97g*1支/筒 |
每袋装10g(相当于总药材15.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891 |
国药准字Z450223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开窍。为感冒鼻塞的辅助用药。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打开旋盖,用鼻吸入。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3岁以下的婴幼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薄荷脑,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桉油。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吸有药油的棉纸芯:气芳香。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