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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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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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0.5g |
100片 |
生产企业 |
抚顺青松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761 |
国药准字Z440225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疳。用于急慢性扁桃腺炎,齿龈红 肿,咽喉疼痛,小儿疳症 |
本品清热解毒,利湿。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喉疼痛,湿热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10粒,2~4 岁每次服25粒,5~10岁每次服30粒,10岁以上每次服50粒,一日 2~3 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硼砂、冰片、青黛、玄明粉、滑石粉、琥珀、枯矾、石膏、儿茶、胡黄连。 |
本品主要成分为穿心莲﹑路边青。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味苦涩,有清凉感。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至黑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