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花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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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蓝花药

板蓝根颗粒

规格

每50粒重0.5g

(1)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7g)(2)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
生产企业

抚顺青松药业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761

国药准字Z5102015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疳。用于急慢性扁桃腺炎,齿龈红 肿,咽喉疼痛,小儿疳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挑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10粒,2~4 岁每次服25粒,5~10岁每次服30粒,10岁以上每次服50粒,一日 2~3 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硼砂、冰片、青黛、玄明粉、滑石粉、琥珀、枯矾、石膏、儿茶、胡黄连。

板蓝根等。

性状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味苦涩,有清凉感。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