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花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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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蓝花药

二母宁嗽颗粒

规格

每50粒重0.5g

⑴每袋装10g ⑵每袋装3g(无蔗糖)
生产企业

抚顺青松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761

国药准字Z1102055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疳。用于急慢性扁桃腺炎,齿龈红 肿,咽喉疼痛,小儿疳症

清肺润燥,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黄,不易咯出,胸闷气促,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10粒,2~4 岁每次服25粒,5~10岁每次服30粒,10岁以上每次服50粒,一日 2~3 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硼砂、冰片、青黛、玄明粉、滑石粉、琥珀、枯矾、石膏、儿茶、胡黄连。

川贝母、知母、石膏、栀子(炒)、黄芩、桑白皮(蜜炙)、茯苓、瓜蒌子(炒)、陈皮、枳实(麸炒)、甘草(蜜炙)、五味子(蒸)

性状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味苦涩,有清凉感。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外感风寒,痰涎壅盛者禁用,其表现为咳嗽气急,痰多稀薄色白,易咳出,伴鼻塞,流清涕,头身疼痛,恶寒发热。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