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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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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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0.5g |
每袋装18g |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49 |
国药准字Z6202122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疳。用于急慢性扁桃腺炎,齿龈红 肿,咽喉疼痛,小儿疳症 |
本品的功效是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10粒,2~4 岁每次服25粒,5~10岁每次服30粒,10岁以上每次服50粒,一日 2~3 次。 |
本品开水冲服,第一次服2袋,以后每次服1袋,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硼砂、冰片、青黛、玄明粉、滑石粉、琥珀、枯矾、石膏、儿茶、胡黄连。 |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连翘、黄芩、玄参、地黄、麦冬。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味苦涩,有清凉感。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