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花药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蓝花药

维C银翘片

规格

每50粒重0.5g

24片
生产企业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049

国药准字Z5202046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疳。用于急慢性扁桃腺炎,齿龈红 肿,咽喉疼痛,小儿疳症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10粒,2~4 岁每次服25粒,5~10岁每次服30粒,10岁以上每次服50粒,一日 2~3 次。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过敏性休克、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大疱性表皮松懈症,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硼砂、冰片、青黛、玄明粉、滑石粉、琥珀、枯矾、石膏、儿茶、胡黄连。

山银花,连翘,荆芥,淡豆鼓,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

性状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味苦涩,有清凉感。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层与白色层,夹杂有少许白点,气微,味微苦。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剂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软,鼻寒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鱼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经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货症状加重,货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清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