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芩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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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蓝芩颗粒

蓝芩口服液

规格

每袋装8g

10ml*12支
生产企业

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74070

国药准字Z1999100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便溏及胃痛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