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芩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蓝芩颗粒

清热解毒软胶囊

规格

每袋装8g

0.8g×9粒×2板
生产企业

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74070

国药准字Z20040044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副作用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成分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荆芥穗、白芷、菊花、薄荷、川芎、石膏、黄芩、黄柏(酒炒)、酒大黄等17味。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红色油状物;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便溏及胃痛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