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芩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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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蓝芩颗粒

金嗓开音丸

规格

每袋装8g

360丸/盒
生产企业

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74070

国药准字Z61020811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等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清热解毒,疏风利咽。用于风热邪毒引起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亚急性咽炎、喉炎。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次。

副作用

个别病人服药后可出现轻度腹泻,可自行缓解。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孕妇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

金银花、连翘、玄参、板蓝根、赤芍、黄芩、桑叶、菊花、前胡、苦杏仁(去皮)、牛蒡子、泽泻、胖大海、僵蚕(麸炒)、蝉蜕、木蝴蝶。

性状

本品为棕色颗粒;味微甜,微苦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或大蜜丸;气微,味甘。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脾虚便溏及胃痛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

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凡脾气虚大便溏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