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芩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蓝芩颗粒

复方鱼腥草片

规格

每袋装8g

每片重0.34g
生产企业

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74070

国药准字Z2012302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副作用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淀粉、糊精。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便溏及胃痛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