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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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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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21.2克)*6支 |
8克*10袋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95 |
国药准字Z420211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聚山梨酯80。 |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1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5.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犬吠样咳嗽应及时到医院就诊。16.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17.脾虚易腹泻者慎服。18.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1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2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2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2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