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芩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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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蓝芩口服液

金嗓开音丸

规格

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21.2克)*6支

360丸/盒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3795

国药准字Z61020811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清热解毒,疏风利咽。用于风热邪毒引起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亚急性咽炎、喉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次。

副作用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聚山梨酯80。

金银花、连翘、玄参、板蓝根、赤芍、黄芩、桑叶、菊花、前胡、苦杏仁(去皮)、牛蒡子、泽泻、胖大海、僵蚕(麸炒)、蝉蜕、木蝴蝶。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或大蜜丸;气微,味甘。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凡脾气虚大便溏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