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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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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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21.2克)*6支 |
360丸/盒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95 |
国药准字Z610208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
清热解毒,疏风利咽。用于风热邪毒引起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亚急性咽炎、喉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聚山梨酯80。 |
金银花、连翘、玄参、板蓝根、赤芍、黄芩、桑叶、菊花、前胡、苦杏仁(去皮)、牛蒡子、泽泻、胖大海、僵蚕(麸炒)、蝉蜕、木蝴蝶。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或大蜜丸;气微,味甘。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凡脾气虚大便溏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