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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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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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00ml:0.6g/瓶 |
生产企业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365 |
国药准字H2008417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等具有喘息症状者。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1片,一日3次。 |
口服。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副作用 |
服用后可有头痛、失眠、心悸、恶心和呕吐等胃肠道症状,但较氨茶碱刺激性小。过量时有中枢兴奋、心律失常、肌肉颤动或癫痫等。 |
通常有良好的耐受性,只有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禁忌 |
对其他茶碱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对Ambroxol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 |
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 色澄清液体,味甜,气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可随乳汁排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脏、肝、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糖尿病、前列腺增生而导致排尿困难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与祛痰药(如盐酸氨溴索)用药时间相关。 12.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本品。 13.5ml本品含1.2g山梨醇,每日最大推荐剂量20ml含4.9g山梨醇。患有罕见遗传性果糖不耐症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14.本品含薄荷醇,接触鼻粘膜时,在2岁以下儿童中可引发反射性呼吸暂停,和/或喉痉挛(Kratschmer反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