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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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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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袋 |
0.3gx22粒 |
生产企业 |
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336 |
国药准字H3602210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温水冲服;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1-3 10-15 0.5-1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以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 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淡黄色的颗粒,无臭、果味。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粉末;味苦,微酸,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后可能会出现嗜睡。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禁用。 3.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