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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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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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袋 |
每粒装0.5克 |
生产企业 |
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336 |
国药准字Z20080389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
用法用量 |
口服。温水冲服;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1-3 10-15 0.5-1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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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以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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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穿心莲。辅料为植物油。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淡黄色的颗粒,无臭、果味。 |
本品为褐色的软胶囊,内容物应为含有少量悬浮固体浸膏的灰褐色至棕褐色油状液体;味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后可能会出现嗜睡。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