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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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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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袋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336 |
国药准字Z1091003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温水冲服;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1-3 10-15 0.5-1 4-6 16-21 1 7-9 22-27 1.5 10-12 28-32 2 |
口服。一次2支,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以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淡黄色的颗粒,无臭、果味。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后可能会出现嗜睡。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服药其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它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