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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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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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粒*3板 |
每片重0.3g |
生产企业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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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808 |
Z20160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于普通感冒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5~12岁儿童,一次1粒;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每日早、中、晚吞服或含服。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含紫锥菊的药物制剂可引起皮疹,发痒,罕见面部浮肿,呼吸困难,头晕和血压下降。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已知对某一成份过敏者或菊科植物过敏者慎用。 2.结核病、白血病、胶原性疾病、多发性硬化症、艾滋病毒感染者或其它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侧柏叶、紫锥菊根、苍白锥菊根、赝靛根。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无臭,味微苦。 |
本品为浅土黄色,两面微凸的片;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 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