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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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酚氨咖敏片

规格

10粒*3板

复方
生产企业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2808

国药准字H53021838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5~12岁儿童,一次1粒;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

一次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1.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

2.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0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无臭,味微苦。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 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