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2片 |
12片 |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022 |
国药准字H4402454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喷嚏、流涕、鼻塞、流泪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
氨咖黄敏片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宜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每日3次;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片,每日2~3次;12岁以下儿童每次1/2片,每日2~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嗜睡、上腹不适、头晕、恶心、纳差、口干、皮疹等,多可自行缓解。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 |
禁忌 |
尚未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氨咖黄敏片。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00毫克,水杨酰胺1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咖啡因15毫克,盐酸曲普利啶1.2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淡黄片。 |
注意事项 |
1.勿过量服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伴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者不宜服用。3.3岁以下儿童及老年患者不宜服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本品。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服用本品若症状未改善或伴高热,应及时停药。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患者及地中海贫血患者慎用。8.运动员慎用。9.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10.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氨咖黄敏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