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6粒 |
每袋装2g |
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87 |
国药准字Z200900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平息巴达干协日,消粘毒。用于轻、中型小儿轮状病毒性肠炎,蒙医辨证为巴达干协日者,症见大便次数增多,呈黄绿色水样便,带有未消化的食物及奶瓣,部分有泡沫或黏液,伴腹痛,腹胀,恶心,呕吐,口渴,舌苔白或黄,尿白或黄,量少,脉象缓,沉或细致。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为每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温开水调后饭前服。6个月到11个月,一次1/2袋,1岁到4岁,一次2/3袋,4岁到7岁,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期间常见的与氨酚帕马溴相关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呕吐、嗜睡、头晕、腹泻、腹痛、无力、月经提前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白细胞减少。转氨酶升高。对乙酰基酚在临床使用中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肠胃道出血。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皮疹,呕吐等。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溶血性贫血及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3.不得和其他任何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4.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和帕马溴25mg。 |
石榴、锁阳、扁蕾、红花、龙骨(炭)、大蒜(炭)、黑冰片(炭)、肉桂、荜茇、五灵脂(炭)、豆蔻、益智、寒水石(制)。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灰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甜、辛、苦、涩。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制剂同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4.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由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6.疼痛加剧或疼痛超过10天者慎用。7.服用本品后出现新的不适症状或红斑或水肿症状持续存在应立即停药并向医生咨询。8.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 |
1.请在蒙医指导下使用。 2.用药期间需要根据患儿的病情,加用口服补盐、退烧、补液、抗感染等对症治疗、支持治疗和合并症的治疗。 3.6个月以下的婴儿无临床使用经验。 4.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