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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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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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粒 |
20mg*6片 |
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87 |
国药准字H201035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用于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肌瘤并月经过多及子宫内膜异位症,及由此引起的痛经、经血多、经期长、经期乳房胀痛、腹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为每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口服。一次1片,一日1次。晚饭后服用。30天为一个疗程,常规为≤6程。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期间常见的与氨酚帕马溴相关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呕吐、嗜睡、头晕、腹泻、腹痛、无力、月经提前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白细胞减少。转氨酶升高。对乙酰基酚在临床使用中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肠胃道出血。 |
可有低钾血症、肌无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以及心悸及肝功能轻度改变;可引起绝经的更年期症状出现,闭经、性欲减退、潮热、皮肤瘙痒、出汗等。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溶血性贫血及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3.不得和其他任何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4.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1.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用;2.老年患者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和帕马溴25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为:醋酸棉酚、氯化钾、维生素B1、维生素B6。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制剂同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4.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由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6.疼痛加剧或疼痛超过10天者慎用。7.服用本品后出现新的不适症状或红斑或水肿症状持续存在应立即停药并向医生咨询。8.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 |
1.心、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2.如发生低钾症,可口服或静脉补充钾盐,按医嘱;3.长期服用本品应注意检测血钾及心电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