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6粒 |
0.5*48粒/盒 |
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87 |
国药准字Z200300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月经不调,月经量少,行经腹痛及产后血虚,或见面黄肌瘦、贫血。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为每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4周。用于痛经,疗程15天,于经前7天给药,连用两个月经周期;用于产后气血亏虚,疗程30天;用于月经不调,疗程15天,连用两个月经周期,第一疗程从诊断后开始用药,第二疗程于月经周期第5天开始用药。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期间常见的与氨酚帕马溴相关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呕吐、嗜睡、头晕、腹泻、腹痛、无力、月经提前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白细胞减少。转氨酶升高。对乙酰基酚在临床使用中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肠胃道出血。 |
在本品临床试验中,出现2例肝功能轻度异常病例,未证实与使用本品有关。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溶血性贫血及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3.不得和其他任何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4.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和帕马溴25mg。 |
当归、白芍、熟地黄、茯苓、灸甘草、党参、黄芪、川芎。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特异,味甘、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制剂同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4.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由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6.疼痛加剧或疼痛超过10天者慎用。7.服用本品后出现新的不适症状或红斑或水肿症状持续存在应立即停药并向医生咨询。8.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目前尚无资料证实妊娠期使用的安全性。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贫血或产后虚弱患者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