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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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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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片 |
50mg*6枚 |
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116 |
国药准字H20133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热镇痛药。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等。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 |
直肠给药:1-3岁儿童,一次1粒(塞肛门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的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的疼痛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阿司匹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乳白色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不超过3天,用于镇痛不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中阿司匹林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4.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5.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6.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同类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7.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它抗感冒药。 8.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对小儿布洛芬栓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