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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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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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复方 |
生产企业 |
陕西邦盛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558 |
国药准字H5302183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儿童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周身疼痛、鼻塞、流涕、流泪、打喷嚏等症状。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者,一次2片,一日3-4次;6-11岁者,一次4片,一日3-4次。 |
一次1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嗜睡、多汗、头晕、皮疹、口干、恶心、多汗等。 |
1.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 2.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80mg,盐酸伪麻黄碱7.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0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性状 |
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日口服量不得超过每次服用量的4倍,疗程不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者不宜服用此品。3、服用本品后若症状未改善或出现高烧,应及时停药。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