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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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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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0.1g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52 |
国药准字H3402056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由感冒后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喷嚏、流鼻涕、鼻塞等。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一日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和食欲不振等。可自行恢复。 |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 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 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 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 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0.325g,盐酸伪麻黄碱30mg,扑尔敏2mg |
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α-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或异丁苯丙酸。 |
性状 |
本品日用片为深橙色薄膜衣片。夜用片为浅兰色薄膜衣片。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药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