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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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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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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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557 |
国药准字Z2002637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喷嚏、流涕、鼻塞等症状。 |
止咳祛痰。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3~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晕、困倦、口干、恶心、多汗、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
糖尿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硬脂酸镁、糊精。 |
枇杷叶、甘草、橙皮酊、桔梗、薄荷脑、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精。 |
性状 |
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棕色粘稠液体,味甜,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6片,疗程不超过7天。若症状未改善,应咨询医师或药师。2.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3.老年人、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7.请将本品放置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该药品适用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若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 3、该药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